根据老神经病的说法,他和阎罗王是相交甚久的老友,当初找神秘人和屠道者也是为了救阎罗王,为此还成为了楚歌的小弟。

怎么听阎罗王的话和语气,两人好像有着深仇大恨一般。

果然,那个老神经病的话,不能全信么。

“那个……您跟玉皇大帝有仇?”沈欢小心翼翼的试探道,生怕阎罗王一个不开心,就要杀两人来解解闷,“他可是您为至交好友,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?”

“误会?没有误会!”阎罗王冷哼一声,身上气息寒如坚冰,“我与他之间的仇恨,堪比杀父夺妻!”

“他在燕京是吧?好,咱们就去燕京!”

苏璃捂嘴大笑连连,幸灾乐祸道:“小欢子,看来这次你帮老神经病找了个大麻烦回去。”

沈欢没心情跟她拌嘴,凝重道:“狐狸精,你说阎罗王比老神经病还厉害,他们之间相差究竟多少?”

“可以说相差万里,也可以说只差分毫。”

“都什么时候了,你还想着卖关子!”沈欢没好气道。

苏璃收起笑容,认真道:“我可不是在卖关子,武者和道修就像是中医和西医的差别,目的都是发掘人体潜能。”

“但走的路线却完全不同,武者讲究肉身成圣,道修前期虽然注重肉身修炼,但达到逐日境以后,便转为神识方面的修炼,最终放弃凡胎成就无上仙道。”

简单来说,武者的修炼就像是在打铁,究竟千万次的淬炼,最终成为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。

道修开始也是在打铁,不过铸剑的目的不是为了斩人,而是为了在剑成之后凝聚器魂,最终成就绝世神兵。

“在这样的情况下,你说究竟是无坚不摧的宝剑厉害,还是威震世人的神兵厉害?”苏璃叹了口气,“到了老神经病和阎罗王这个境界,我战局的胜负已经不能用实力评判,环境、状态对结果都有极大的影响。”

沈欢恍然大悟,“也就是说两人真打起来谁输谁赢还不一定?就算老神经病打不过,也可以跑得掉。”

“基本上是这么一个情况,除非是生死之战,不然双方谁都杀不谁,当然真的拼起命来,应该还是阎罗王要厉害一些。”

沈欢关心的不是谁输谁赢,只要不闹出人命就好。

在回去的路上,阎罗王的杀意就没减过,光是将玉皇大帝碎尸万段这句话,就说了几百次。

见安慰开导不起作用,沈欢只好找林妙诗聊起了天。

“妙诗?”

正在看手机的林妙诗抬头看了他一眼,没有说话。

“呵呵……”沈欢干笑两声,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
这几天,林妙诗没有再提过苏璃的事情,可这不代表她没放在心里。

不过沈欢也不可能主动往枪口上撞,“咱们回燕京以后,是不是可以让益寿茶上市了?”

寻找器魂的这段时间,李致远打过几次电话,都是关于益寿茶发行的事情。

当时沈欢一心想要活命,也没聊太多,一直以等等看来推脱。

“回去以后我就会着手这件事情,放心吧。”

因为有阎罗王在,沈欢也不能做什么亲密的举动,只能有的没的聊着,身为话题终结者的林妙诗总会说出几句让人无语的话。

还好他脸皮厚,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样聊下去。

阎罗王发觉自己徒弟和徒媳之间的关系有些不大对劲,但也没太在意,他现在整一心想着,怎么去找玉皇大帝那老神经病报仇。

三人刚从火车站里走出来,阎罗王便开口问道:“玉皇大帝在哪?”

沈欢迟疑了一会儿,最终还是决定给楚歌打个电话,让他带老神经病过来。

这一是为了完成当初对老神经病许下的诺言,人我现在给你带回来了,至于以后发生什么情况,可就不归我管了。

第二嘛,俗话说得好,死道友不死贫道!

“你小子舍得给我打电话了?”楚歌先是一句埋怨,然后说道:“说吧,啥时候办事儿?走之前咱们兄弟两个好好喝一顿。”

“我——”

“别矫情,老子最讨厌矫情的人。”楚歌说着,叹了口气,“你不在的这段时间,我老在想,多年以后,我可以向人这么说,我有一个朋友,他医术很厉害,然后呢?然后他死了……”

沈欢不知道楚歌玩的是什么梗,无奈的将事情讲了一遍。

“还能活一年?这是好事儿啊,咱们必须的庆祝庆祝!”

“你那边有点吵,在哪呢?”

“北三里酒吧街呗。”楚歌很内涵的嘿嘿一笑,“你也过来吧。”

“老神经病有没有和你在——”沈欢这边话还没说完,对方便把电话给挂了,应该是比较匆忙。

这个混蛋!

“那个……妙诗啊。”

“嗯?”

“我可能要去一趟北三里。”沈欢说这话的时候,表情很不自在,北三里是什么地方,身为本地人的林妙诗就算没去过也听说过。

林妙诗淡淡的应了一声,“哦。”

“呃……你不生气?”

“不生气。”

“真的?”

“真的。”

沈欢大松了口气,看到没找媳妇就要找这种善解人意的!

“那我先走了,你回家后代我向老爷子报个——”

不等他把话说完,林妙诗便开口道:“去了就别回来了。”

“……”

尼玛,说好的不生气呢!

最后经过一通解释,林妙诗总算答应让他去北三里,不过有一个要求,那就是在八点之前必须返回林家。

八点已经是晚上了,北三里最活跃的时候,这个要求也理所当然。

如果除去现在已经七点快半这个条件来看的话……

因为时间紧急,沈欢直接用灵狐步朝北三里的方向赶,途中阎罗王觉得他速度太慢,直接将其抓起,让他体验了什么是飞一般的感觉,五六分钟就到了酒吧一条街。

“聒噪!”

楚歌所在的酒吧属于慢摇形式,阎罗王一进去就皱起了眉头,看样子有动手的趋势。

“这儿呢!”为了让沈欢一进来就看到自己,楚歌特地做到了入口附近。

沈欢刚想摆手打招呼,老神经病和阎罗王两人就碰面了。

态度可谓是截然相反,老神经病一脸欢喜,张开双臂就朝这边跑,似乎是打算来个熊抱,“兄弟!”

阎罗王二话没说,上去就是一脚毫不留情,直接将老神经病给踢飞了出去。

“轰——”

看着被撞穿的墙壁,厅内刚刚还在热嗨的白领和小年轻人全都呆若木鸡。

整个大厅内,除了DJ音乐,再也没了任何声响……